近日,我校收到建平县公安局红山派出所的表扬信,高度赞扬了我校好学生朱熬、冯鑫龙等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,希望学校对这几名同学的善心义举予以表彰。
1月28日,我校高三五班学生朱熬、冯鑫龙、李涛、孙洪刚在校门口捡到黑色钱包一个。由于当时正值周日,门外人员很嘈杂,学校又放假,找不到相关领导和老师,在寻找失主无果的情况下,他们毫不犹豫地将钱包交送县公安局红山派出所。经派出所民警核实,钱包内装有现金800元及一些票据等。
3月16日,学校在体育场举行表彰大会,对拾金不昧的朱熬、冯鑫龙、李涛、孙洪刚予以隆重表奖。学校领导在讲话中指出,朱熬、冯鑫龙等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,展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面貌,号召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,大力倡导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让雷锋精神永驻校园。
多年来我校一直注重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,学校设有专门的拾金不昧窗口,每年都收到学生交来的钱物数千元,成为文明校园、和谐校园建设的一道靓丽风景!




